衛教講座
今年(2013)11月初,由美國兩大心臟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 and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共同簽署,發表了一個新的膽固醇治療指引,建議4類病患應接受史塔汀類(statins)藥物治療:1、已經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2、雖然並沒有心血管疾病,但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超過190mg/dL者,3、40至75歲的糖尿病患者,其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介於79至189mg/dL之間者,4、40至75歲,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介於79至189mg/dL之間,沒有心血管疾病也沒有糖尿病,但預估10年內發生心血管疾病的機率大於7.5%者。該治療指引強調直接使用中強度以上等級的史塔汀類藥物治療上述4類病患,不需設定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的治療標準,不建議使用其他血脂成份濃度作為治療參考,也不建議常規使用其他種類的降血脂藥物進行輔助治療。   此指引的許多立論基礎與過去世界各地專業醫學會所發表的同類指引截然不同,堪稱是顛覆傳統,引起舉世爭論,包含美國本土在內的世界各重要醫學會、科學期刊與媒體,均發表立場各異的評論。本文僅針對三酸甘油酯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的部份作評論。   過去的文獻均指出,除了過高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以外,三酸甘油酯過高合併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過低,也是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險因子。 尤其是罹患代謝症候群與糖尿病的患者,出現三酸甘油酯過高合併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過低,更是常見的現象。針對如何治療三酸甘油酯過高合併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過低的患者,20多年來也有好幾個大型臨床研究報告發表,結果均發現:使用Fibrates類藥物(如Gemfibrozil、Bezafibrate、Fenofibrate)治療後,對心血管疾病,特別是心肌梗塞,有顯著的保護作用,對糖尿病眼底病變的進展也有明顯的保護作用。因此,在世界各國不同專業醫學會的血脂治療指引中,都未曾忽視三酸甘油酯過高合併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過低的議題。歐洲血脂硬化學會(European Atherosclerosis Society)於2011年更明確建議:高血脂患者,使用史塔汀類藥物治療,已達到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的治療標準之後,如果還有三酸甘油酯過高合併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過低的狀況,尚需合併菸鹼酸(Niacin)或Fibrates類藥物治療,以將所有血脂成份濃度都降至治療標準。   針對美國兩大心臟學會共同發表的膽固醇治療新指引,今年11月21日,美國臨床內分泌醫師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linical Endocrinologists)迅速發表了給所有會員的一封公開信,信中明確指出:『我們歡迎各學界參與制定各種治療指引,以促進醫療進步;但是我們對這個由美國兩大心臟學會所共同發表的膽固醇治療新指引的內容,實在無法認同。請各位會員繼續參考本學會過去所公佈的血脂治療指引,做為臨床決策的依據。』   同屬美國的不同專業學會,尚且有如此大的爭論,吾人對於這個充滿爭議的新指引,要保持何種態度,也在考驗眾人的智慧。無論如何,真理越辯越明,在新指引所引發的爭論還沒有塵埃落定之前,先繼續遵循已行之多年的舊準則,恐怕是比較穩健踏實的作法。   賴超倫醫師簡歷   學歷 : 台灣大學醫學系醫學士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博士 經歷 : 台大醫院內科住院醫師 台大醫院心臟內科研究員 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總住院醫師 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 亞東紀念醫院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 亞東紀念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 亞東紀念醫院心臟血管內科主治醫師 亞東紀念醫院心臟血管內科副主任 台大醫院內科部兼任主治醫師 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內科兼任助理教授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教育部部定助理教授   專長: 高血壓、高血脂症、狹心症、冠狀動脈心臟病、 瓣膜性心臟病、心衰竭、心律不整、肺動脈高壓症
賴超倫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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